第二次会议部分专家委员合影

专家委员会秘书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蔡维,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副社长李慎谦,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黄存友,专家委员会主任、湖北美术学院院长徐勇民,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湖北科技职业培训中心主任王悬雷在主席台就座

湖北省国家职业资格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是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文成立的第一个专家委员会(鄂劳社函[2004]175号),由我省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成立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是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关于“要依法抓紧制定国家职业 (技能)标准,明确对各类劳动者的岗位要求”的精神,落实劳动保障部“提出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建设的三年目标,依靠有关行业部门,依靠各行各业的专家,积极探索开发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新手段、新模式和新机制”的指示所做的重要工作。
2005年,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又发文成立了湖北省国家职业资格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分专业委员会(鄂鉴指[2005]11号文),分专业委员会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设在湖北科技职业培训中心。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艺术设计类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的编制与修订工作;
(二)开展该职业考评技术、方法的研究与实验;
(三)提供该职业鉴定考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四)研究开发该职业命题技术和题库;
(五)承担该职业的师资培训工作;
(六)开展学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宣传活动,出版该职业理论性刊物;
(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为艺术设计市场提供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
(八)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促进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